
(一)
最近,紹興柯橋區馬鞍城市綠心公園每到晚上就熱鬧非凡。天一擦黑,公園里就支起不少攤子,一塊幕布、一臺點歌機,配上話筒音響,一個“露天KTV”就擺開了。每個攤位前都圍滿了人,一首歌剛歇,話筒馬上就被下一個人接過去。為了“效果”更震撼,不少攤位還搬出了大型立式外放音箱。

然而,這份熱鬧有人歡喜有人愁。附近住戶李先生說,家里門窗緊閉也擋不住震耳的音響和歌唱聲,上高中的孩子躲到離公園最遠的房間,還是被吵得睡不著覺,甚至出現了幻聽。孩子的學習耽誤不得,李先生一度打算換房避噪。
公園本是城市里滋養身心、供人休憩的港灣,在這里唱唱歌跳跳舞似乎無可厚非,但是噪音擾民如何破解?一場關乎“聲音權利”的較量,悄然上演。
(二)
夜幕降臨,公園里歌聲此起彼伏。這般景象,并非紹興獨有。杭州西湖邊、寧波老外灘,乃至全國眾多城市的廣場公園,“你方唱罷我登場”,正不斷考驗著城市治理的智慧。

究竟是娛樂自由,還是擾民侵權?這道題看似簡單,實則牽動著公共空間治理中最細微也最敏感的神經。
記者在馬鞍城市綠心公園露天KTV現場實測,音量持續在90分貝以上,甚至從這里傳到附近醫院住院部走廊仍高達73分貝,遠超國家規定的夜間50分貝限值。這早已不是尋常的“熱鬧”,而是實實在在的噪聲污染,是對他人安寧權的侵犯。
然而治理卻陷入困局。城管坦言“缺乏執法權,只能勸導”。公安機關表示“加強巡邏、控制音量”。但一家勸離、一家又起,噪音擾民循環如同“打地鼠”。
(三)
露天KTV事件的本質,是一場關于城市公共空間使用權的深層角力。

隨著城市化的推進,公園與社區、醫院比鄰而居已成常態。這意味著公共空間的使用必然涉及不同群體利益的協調。歌者稱“公園是大家的,有權娛樂”,居民說“公園旁邊就是家,有權安靜”。雙方似乎都在主張自己的“正當權利”。
漫談君以為,真正的文明不在于聲音有多響,而在于能否聽見他人的沉默。公共場所的“自由”從來不是無限的,它止于他人合法權益的邊界。真正的自由就像風箏,必須系在一根線上,接受一根線的束縛。這一點,亟需成為社會共識。
(四)
更需警惕的,是基層治理體系“碎片化”帶來的無力感。
城管說歸公安管,公安說已加強勸導,基層執法者缺乏噪音監測設備、固定證據難、處罰依據模糊……這些實操層面的盲點,恰恰反映了跨部門協作機制不夠健全。噪聲污染防治法明確了分工,但若缺乏聯合執法的快速響應機制,法規就容易懸在空中。
治理當然也不是一味說“不”,更要做“巧”文章。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國內一些城市已經提供了可鑒之策。如上海部分公園試點“聲音地圖”,劃分可活動區域與靜音區。廣州則推出“廣場舞公約”,明確時段與音量上限。

上海部分公園設游園公約
既要各美其美,又要美美與共。解決“露天KTV”噪音問題,需要的不是禁止唱歌,而是“劃定邊界、精細管理”。唯有讓治理舉措精準“點穴”,這場“聲”態爭執,才有真正破局之日。
作者:越牛新聞見習記者 王慧勤 編輯:楊寒凝
